近日,海口江东新区一块98亩地块租赁使用权对外招商合作,拟建江东企业港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暂定为15年,具体期限以招商方与资规局签订的土地使用租赁合同为准。
据海口市人民政府网招商公告显示,该地块位于江东大道与兴洋大道交汇处往东480米处,哈罗公学斜对面,暂定目标地块的宗地号为【K20060062】,容积率暂定1.2。地块内主要地上建设内容为办公服务、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其中不低于65%建筑面积的物业用于办公服务。本项目规划区内根据政府批准指标建成的物业属双方的共同合作利益,按股比分配项目运营利润。
按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前,投资方可通过项目公司向政府申请办理续租或出让手续,对于未申请续租或出让的,或虽申请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由政府随土地使用权一并无偿收回。
公告要求,申请人(或其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公司)须为世界500强企业前100强。申请人(或其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公司)控股并开业/运营商业项目累计数量不少于40个,且2个及以上商业项目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含商业公寓、地下停车场及办公面积)超过10万平米。
招商保证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必须在2020年9月28日下午17:00之前到达招商方指定账户(以招商方收到该保证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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