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及现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印发,文件对海南本地居民限购2套住房及现房销售等事项,明确了执行时间及认定条件等,具体细则如下:
①在本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②在我省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第二套住房(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需符合其购房条件)
③我省继续实行全域限购政策,符合个税或社保及住房等条件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含常住居民家庭和非常住居民家庭),可以购买1套住房。
④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其随迁员工购房政策享受本省居民通关等待遇。
⑤家庭实际拥有住房的套数,以购房时家庭名下不动产 登记和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套数为准。居民家庭拥有50%及以上产权的住房,按全部产权计算住房套数。
⑥经合法继承、司法裁判的住房,不受住房套数限制, 可以凭有效法律文书,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手续。
⑦赠与的住房,不受住房套数限制,可以凭赠与合同办理合同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等手续。赠与方已赠与非直系亲属的住房套数,仍视为赠与方实际拥有的住房套数。
⑧涉司法竞拍房产,竞拍人应符合我省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
附具体文件>>
附海南限购地图>>
1海南户籍:
限购区域:除琼中、白沙、五指山、保亭等四个区域(仅面向本市县家庭销售)之外,其他区域。
本地人限购两套,首套房首付30%,二套房首付:70%以上
2、非海南户籍:
(1)类市县(海口、三亚、琼海):以家庭为单位,在海南有个税或者社保满两年限购一套住宅,且首付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海口、三亚、琼海的主城区内,(比如海口的主城区,西海岸,海甸岛区域购房,三亚、琼海同样)需要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2)第二类市县(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只能面向本市(县)居民家庭销售。
(3)第三类其他市县:以家庭为单位限购一套,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2021年9月18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购房政策和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对海口市购买商品住房和人才落户政策进行调整。
《海口 | 购房落户新政》
具体内容可点击《海口 | 购房落户新政》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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